山西住院分娩政策内费用“无自付”
发稿时间:2026-07-09 10:13:00 来源: 工人日报
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7月起,山西省本级、太原市正式落地生育保险新政,参保职工住院分娩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不分甲乙类、无起付线,由生育保险按100%比例报销,真正实现政策范围内“无自付”,切实减轻家庭生育经济压力。
据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新政提出的政策范围内“无自付”,界定范围严格限定于医保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大目录内合规生育医疗支出。该部分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兜底,不设置起付门槛、不区分甲乙药品耗材,不存在目录内个人按比例承担、先行自付的情况。
按照政策规定,目录外自费项目如特需陪护、非必需耗材、超出支付标准的服务等,可自由选择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二者均不计入“政策范围内自付”范畴,不影响新政“无自付”落地成效。新政相较以往生育保障政策保障力度大幅升级。过去住院分娩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需个人先行承担部分费用,同时设置起付标准;调整后所有合规生育医疗支出全额统筹报销,还将产妇住院期间新生儿合规医疗费一并纳入生育基金支付,覆盖母子基础诊疗需求。
当前除山西省本级、太原市外,其他统筹地区正加紧改造信息系统,近期将陆续实现住院生育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无自付”,让更多育龄家庭享受生育友好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