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均托位4.82个 建成母婴室672家 厦门积极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
发稿时间:2026-06-26 10:28:00 来源: 台海网
千人均托位数4.82个、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兑现率100%、获评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近年来,厦门市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536.5万人,同比增加1.5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5.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昨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悉,厦门落实细化《条例》相关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规范20多份,形成“1+N”政策支撑体系,构建全周期支持链条。
其中,着眼群众需求,厦门生育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首创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秒批”服务,实现“落地即参保、费用秒结算”;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通过省网办事大厅、“i厦门”程序等7种渠道提供生育登记服务;推行长幼随学,落实多子女家庭就学便利化措施,最大程度便民利民。落实符合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人每年3600元的育儿补贴,惠及11.7万人;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额2.44亿元;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惠及5.76万名大班幼儿;实施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激励性奖补、租金减免等政策,全市普惠托育机构平均收费降低30%。积极落实三孩政策,100%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条例》修订以来合计发放14.89亿元。
此外,聚焦普惠托育,多元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省率先实施每个托位给予1万元建设补助和每月300—600元运营补助;对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每月发放1100—2400元激励性奖励;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每班补助10万元;托育机构责任险保费报销50%、租金减免40%—50%。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托育机构508家,托位25802个,千人均托位数4.82个,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大力推动母婴设施建设,全市建成母婴室672家,全省最多。全国首创多性别母婴室,已建成6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