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数十万元,最终人财两失 婚姻怎可成诈骗?
发稿时间:2025-09-26 10:09:00 来源: 贵州日报
今年1月,出发贵阳前夕,安徽省安庆市某镇的林先生曾在网络上刷到过“花费数十万元‘闪婚’,最终人财两失”的相关视频,但彼时的他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受害者之一。
近几年,随着越来越多身边的同龄人走入婚姻,林先生组建家庭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经过询问,镇里婚介所的“红娘”推荐他到贵阳相亲。“他们说,本地的女孩少,但如果到了贵阳,几天时间就可以安排很多人来相亲,也给我看了相亲成功、现场求婚和领证的视频。”虽心中还有些疑问和犹豫,但在两位“红娘”的劝说下,林先生最终决定试一试,“他们口头上承诺‘骗婚包赔’,且介绍人就是镇里的人,我想应该也不会骗我。”
1月15日,在“红娘”的带领下,林先生来到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环广场的贵州某婚介服务有限公司,当天就见了三四位女士。最后一位来自贵州黔西的女士让他动了心。
1月16日,两人前往安徽领证。林先生提供的“结婚彩礼收条”上写:今以转账方式收到林某及其家人结婚彩礼人民币9.8万元整。
下方“特别说明”中提到:女方悔婚、骗婚、女方原因无法生育,以及女方在结婚一年内离开男方分居、失联或提出离婚的,女方应全额退还彩礼。
实际上,除了直接转账给女方的9.8万元彩礼,林先生还购置了价值5万元的三金,并支付给女方“红娘”7万元,男方“红娘”6万元,以及婚介平台费用3万元。
林先生和女方的聊天记录
2月3日,大年初六,两人在安徽举办了婚礼。但次日,女方就以“需要回贵阳工作还债”为由,返回贵州,并表示,“我每个月过去几天找你。”
“婚前,她介绍自己开有一家小店,但有5万元债务,我表示愿意接受。但婚后不久,她才坦白,自己因‘做生意赔了’,实则有12.5万元‘民间借贷’,且她将小店转让了出去,还跟我说要去当夜场服务员。我向她明确表示过,愿意共同承担债务,两人有计划地还款,但她说‘不需要’。”林先生说,自己日常在河北工作,2月中旬,女方曾前往河北,“原以为她是过来和我共同生活,但她以需要还款为由,向我亲人借款12.5万元,钱到手后就又返回贵州了。”
林先生回忆,两人婚姻关系持续3个月,真正相处时间只有20天左右。但给女方的彩礼、三金、借款,再加上各类转账,金额近30万元。
女方签署的借条
此时的林先生和家人终于感到了不对劲。
4月,在法院调解下,两人离婚,女方签下借条,借条要求其在2026年2月24日前还清借款,如有违约,每月按借款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
但仅还款两个月,女方便失联了。
“打电话不接,人也不知道在哪里。”林先生从外地赶往结婚时曾拜访过的女方家庭,但该女子并不在此处。
“我甚至不知道当初她带我见的父母是不是真的父母。”林先生无奈地说。
目前,经过多次协商,婚介公司和男方“红娘”都已退还中介费,仍有2万元女方“红娘”中介费还未退还。此前口头承诺的“骗婚包赔”也成为了空话。
在林先生提供的由男方、女方、婚介公司共同签署的“婚前协议”第八条免责条款中写着:
本合同所涉平台“贵州某婚介服务有限公司”非政府政务部门和国家公安机关,对甲乙双方信息资料所涉公检法机关单位核实存在核实权限不足情况,甲乙双方表示谅解;
在上述免责条款中,如双方无婚史隐瞒、前科、信贷负债情况,婚后因婚恋动机不纯导致涉诈、涉案,丙方有权提供合同、收据等协助处理,但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
如双方婚恋推荐媒人涉案,丙方协助受害人起诉,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用等由受害人承担。
……
林先生表示,自己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女方还钱,“彩礼、三金、借款,再加上给她的各类转账,她应返还我家27万元。”他说,“这是我家全部的积蓄。”
为了尽快找到女方,林先生不得不暂时放下工作,来到贵州,但目前仍未联系上对方。“我希望更多人知道这样的骗局,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重视并整治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