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办完三个月了,婚庆影像却遭“烂尾”
发稿时间:2026-01-27 10:21:00 来源: 长沙晚报
“距离我们办婚礼都过去三个月了,却迟迟没有收到婚礼的照片和视频。”近日,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收到市民李先生的求助:他和女友找了长沙一家婚庆公司为他们策划举办婚礼,并承诺半个月内交付婚礼当天的精修照片和视频。不料,该婚庆公司至今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且拒绝沟通。“婚礼的钱我们早付清了,他们就是不给照片,我们只能求助媒体了。”李先生无奈地说。
1月16日至19日,经晚报帮帮团记者连日调查得知,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有五对新人在该婚庆公司遭遇类似情形,涉及金额超30万元。经晚报帮帮团记者与该婚庆公司多次联系和督促后,该婚庆公司目前已将婚礼底片交付给新人们,并承诺月底交付精修版。
事件回顾 图省心结果成了闹心
“我特意选择了一站式婚礼服务,就是图个省心。没想到现在成了闹心!”一见到晚报帮帮团记者,李先生就吐槽起来:2025年国庆期间,他和女友满怀期待地举办了婚礼,为了省心省事,选择了河西一家婚庆公司的一站式服务,其中也包括摄影摄像服务。婚礼顺利结束后,他立马按合同结清了所有款项。
原本以为十五天之内就能收到珍贵的婚礼影像资料,却发现陷入了漫长的等待。
“这辈子就结一次婚,连回忆都留不住吗?”李先生在婚礼后第三个月,依然没有等到婚礼影像资料。
期间,李先生多次尝试联系婚庆公司,无论是通过电话、微信还是其他方式,对方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干脆玩消失。他气愤地说道:“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就这样被无限期拖延,连一个解释都没有。”
更让他担忧的是,在与其他新人交流后,他发现自己并非个例。至少有五对新人遭遇了类似的情况,涉及合同金额合计超过30万元。
“我打听到,婚庆公司把摄影部分分包给了一个摄影团队,但没有把钱及时给到对方,所以造成了我们的照片和视频不能如期交付。”另外一位维权市民刘先生表示,自己没想到,婚庆公司所谓的一站式婚庆服务原来是搞“层层转包”。
记者了解到,一站式婚礼服务一般包含:婚前筹备策划、场地与婚宴服务、婚礼当天核心执行和婚后成品交付四个部分。确实有部分婚庆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搭建临时草台班子,搞拼盘接活,却号称“大管家”一站式服务、“拎包结婚”。
帮帮团维权 底片已给,许诺月底交付成品
面对婚庆公司的“失联”,李先生表示:“我们愿意给婚庆公司合理的时间,但这种完全不沟通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
1月16日,晚报帮帮团记者介入了此事。面对媒体的采访要求,该婚庆公司终于打破了沉默。
“底片我们已经发了,月底前成品也会交付。”该婚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近期遇到了“内部问题”,导致婚礼影像制作进度延迟。但具体是什么问题,负责人没有详细说明。
对此,李先生表示,底片确实已经收到了,但仍心存疑虑。“我们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只能再相信他们一次,但如果月底还是拿不到成片,我们再联系。”他对记者说道。晚报帮帮团记者则请他放心,将持续关注。
记者了解到,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婚庆行业,类似的服务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照片和视频交付环节:市民胡女士拿到的婚礼视频中,关键镜头竟被换成了酒店监控画面,婚庆公司承认婚礼视频素材已全部丢失,只能用监控视频替代,胡女士最终获得4000元赔偿;市民王先生和马女士也遭遇了婚礼影像“烂尾”,婚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三十日内交付精修照片及视频,最后失联,法院判决婚庆公司返还摄影摄像费用3380元,支付违约金169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这些案例表明,婚庆服务领域存在一定的行业乱象,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婚庆行业的服务标准亟待规范,新人选择服务时也需格外谨慎。“我们以为支付了足够的费用就能获得专业的服务,现在才发现,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都需要仔细斟酌。”李先生苦笑着说。
律师建议 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遭遇婚庆服务“烂尾”,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消费者应当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永贵给出了建议:切忌轻信口头承诺,所有约定都应体现在合同文本中。其次,消费者需考察婚庆公司的资质信誉,可以通过企业信用平台核验其经营状况,同时参考真实用户的评价,警惕超低价营销。
律师提醒:保存好所有交易凭证也至关重要,包括合同、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将成为维权的有力武器。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消费者不应拖延太久。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婚礼影像这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在法庭上,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返还服务费用,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婚礼影像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王永贵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