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恋为名行诈骗之实 一女子获刑六年三个月
发稿时间:2025-08-20 10:03:00 来源: 河北法制报
由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骗婚案,经当地法院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张某在武邑县经营家具制作工厂,由于忙于生意,迟迟未结婚。2018年7月,其偶然间在网上看到征婚信息,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阮某。阮某乖巧可爱,张某一见钟情,决定迎娶对方,而且对方同意给彩礼6.5万元就“结婚”。张某当即回家取现金交给媒人,甚至都没有履行登记手续,便带着阮某回家共同生活。回家后的阮某勤劳干练、温柔体贴。
数日后,阮某以要去车站接自己的妹妹回家住一段时间为由离家,随后失联。这可把张某急坏了。“我妻子不见了,她说话不太清楚,该不会是被人拐了吧?你们可要帮帮我啊!”张某立即报警,并焦急地向武邑县公安局民警诉说着报警事由。
为准确确定失踪人员身份,民警不断安抚张某情绪,并让其详细说明事情原委。经侦查,民警发现阮某的真实姓名并非阮某,而是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陈某。由此,一起骗婚骗财案浮出水面。
原来,陈某自幼在国外生活,回国后沾染赌博欠下赌债,走投无路便开始伙同他人,以结婚索要高额彩礼为由实施诈骗。2018年7月,陈某在上线人员组织下来到武邑县,以阮某的身份与受害人张某相亲并取得其信任,按照计划“嫁”给张某。至于所谓的接妹妹回家,不过是陈某逃离武邑分赃的借口而已。
民警初步掌握陈某作案事实后,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24年11月,陈某落网后,向公安机关承认了其诈骗张某的事实。
该案移送武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某除对自己诈骗张某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外,还提到多起以同样手法实施作案的事实及上线的犯罪线索。检察干警依法将案件线索移交,争取将其背后的犯罪链条一并铲除。
日前,武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陈某作出了上述判决。判决后,陈某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骗婚案件常见于大龄青年,多通过交友平台、征婚广告等方式行骗。因而需擦亮双眼,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在产生大额经济往来时更要慎重,切莫让“爱情”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