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婚恋教育指导大纲”
发稿时间:2024-11-08 13:18:02 来源: 中国妇女报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婚恋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科学的婚恋教育,培养公众积极的婚恋观、良好的情感素质与家庭责任感。
《大纲》分为适用范围、核心理念、指导内容及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以建立积极恋爱观、健康婚姻观、科学生育观、和谐家庭观为核心理念,涵盖交友与恋爱期、结婚与家庭生活期、生育与家庭教育期、婚姻维护与家庭成长期四个阶段的指导要点,重点突出观念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以及社会服务资源利用等。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在资金保障方面,《大纲》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婚恋教育指导工作资金保障。推动将婚恋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确保婚恋教育指导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婚恋教育指导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补充的婚恋教育指导资金保障机制。
在部门协同方面,《大纲》要求,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婚恋教育指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婚恋教育人才培育计划,构建全程无缝隙婚姻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推动各类婚姻家庭辅导机构、社会组织、高校以及科研机构加强婚恋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研发婚恋教育指导手册、视频课件等服务产品,开设婚恋教育课程,培育专业的婚恋教育师资力量,加强对婚恋服务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和孵化,强化对婚姻家庭辅导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升婚恋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大纲》还提出,依托社区、企事业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文化场馆、官方媒体等传统阵地,积极拓展婚姻登记处、“妇女微家”、老年大学等公共资源,为群众提供婚恋交友、婚恋咨询、心理辅导、婚姻调解等服务。探索建立婚恋教育指导服务站、工作室,开展婚恋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和家庭教育等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