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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引导 营造婚育友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发稿时间:2024-11-01 10:36:03 来源: 中国妇女报

  近年来,年轻人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呈多元发展趋势,不同程度存在“恐婚”“恐育”等问题,以及“过养过教”“不养不教”“不会不善”等家庭教育问题,急需多措并举开展“宣”“导”“建”,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全方位“宣”,让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常态常效可感可知可及。

  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社工、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各群团组织共同发力,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全覆盖的婚育文化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群团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将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

  宣传、民政、群团组织等相关部门推进移风易俗,通过举办相亲活动、集体婚礼等,引导婚恋群体因爱而娶、为爱而嫁。

  沉浸式“导”,让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入脑入心共识共情共鸣。

  文化部门创作更多反映代际和谐、家庭幸福、美好爱情的文艺作品,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他们沉浸式体验,引起年轻人共识共情共鸣。

  群团组织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倡扬修身齐家、孝悌和睦、代际传承、重视养育的家庭价值理念,激发年轻人对美好家庭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尊重年轻人的生育选择权,引导年轻人将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结合起来,作出理性的选择。

  多维度“建”,让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嵌入融入落细落实落地。

  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地新建新时代婚育文化宣传阵地,将婚育文化元素融入村规民约以及文明实践中心、家风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

  民政部门加强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和婚恋咨询、婚姻调解等社工队伍的培育培训,工青妇组织建设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加强对年轻人恋爱交友过程、婚姻家庭生活的心理和行为指导。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措施,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婚育关怀服务,大力倡扬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的社会文化观念。

  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民间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力量,构建跨部门合作机制,整合政策、宣传等各类资源,逐步构建起支持婚育、尊重家庭的文化环境,为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