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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重彩礼、东部重婚房,学者谈“天价彩礼”综合治理思路

发稿时间:2021-09-10 10:12:03 来源: 澎湃新闻

  “目前对婚姻成本的影响最直接和最显著的因素,是快速城镇化和大规模城乡人口的流动与迁移。”

  8月26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继续刊发“解读三孩生育政策 推动构建包容性配套支持措施”线上论坛专家发言内容。其中,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靳小怡在发言中作上述表示。

  她指出,受“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影响,女性由西向东、由农村向城市进行婚姻梯度迁移,导致天价彩礼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落后的农村地区。与彩礼一样,婚房也是婚姻成本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治理“天价彩礼”的问题,也要关注到婚房的问题。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对中西部11省份为主的全国百村调查,男方的婚姻总成本(包括彩礼、婚房、婚礼和谢媒费用)在东、中、西部分别是8.69万元、9.06万元和7.30万元,与人均收入的地区差异相匹配。其中,彩礼金额及其在结婚总费用中的占比分别为:东部2.27万元(26.19%),中部2.72万元(30.02%),西部2.80万元(38.36%)。也就是说,天价彩礼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农村。对男性婚姻总成本的分析发现,其突出特征是“西部重彩礼,东部重婚房”,这和东部房地产价格近年来攀升较快有关。

  靳小怡教授称,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农民经济收入增加、支付能力提升,对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定居城市的意愿等持续助推彩礼花费,其中父辈的经济支持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父亲职业阶层较高者的婚姻支付能力更高。婚前流动的农村男性支付能力更强,更可能与外省市个人家庭资源更好的女性婚配,其彩礼明显高于婚前无流动者;婚娶城镇女性的男性农民工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收入,为弥补其户籍劣势,其彩礼明显高于户籍内通婚者。

  靳小怡指出,“天价彩礼”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天价彩礼”是婚姻被高度“物化”的结果,刺激了买卖婚姻等不良陋俗的回潮,也进一步诱发拐卖妇女的案件发生。在买卖婚姻的同时,骗婚案件也时有发生。

  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对28个省市自治区的百村调查发现:近40%的农村都有骗婚现象,男方家庭在支付了“天价彩礼”之后新娘失踪,这对于好不容易成婚的男性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承受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同时,那些遭受成婚困难的男性在婚后倾向于对妻子使用肢体暴力和冷暴力。因此,天价彩礼同时会影响婚姻质量与婚姻稳定,并进一步抑制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

  靳小怡指出,研究中发现了一些抑制“天价彩礼”的因素,例如高教育水平对“天价彩礼”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于妻子时彩礼显著降低,体现了女方对男方致富能力的信任,这种替代效应在西部最为显著;经自由恋爱而成婚的彩礼花费明显低于经他人介绍成婚的男性,基于感情的婚姻彩礼更低。

  针对以上“天价彩礼”问题,她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第一,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优质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促进中西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避免跨省迁移和大城市的高昂生活成本,缓解过高的彩礼费用和父辈经济负担。

  第二,提升教育水平将有效缓解“天价彩礼”,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进中西部农村居民的教育投入,充分释放人才红利。与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相结合,切实提高中西部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提升致富能力,强化“不等不靠”的自强意识。

  第三,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创建新婚俗。在中西部农村设立婚俗改革试验区,在西部偏远落后农村地区加大对试验区的设置数量和行政投入,宣传倡导新型婚恋观,依法严厉惩治“天价彩礼”等婚嫁陋习,对树立新婚俗的正面典型进行物质奖励和表彰宣传,对采取婚事简办的青年男女给予县城落户、就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

  第四,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宣传倡导引领婚俗新风气的乡规民约,引导适婚青年确立“为爱而婚”、自立奋斗的婚恋观。建议通过建立农村社区红白喜事管委会等自治组织,强化婚丧嫁娶习俗监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传统习俗更新乡规民约,细化对彩礼的规定,如根据当地人均收入设置彩礼最高限额和占家庭年收入的最高比例,实现新婚俗的合理干预和监管。

  第五,建立政府主导、社区与家庭参与的婚介机构。建议动员发挥各级政府和社区力量,通过劳动力流出地和流入地人才市场信息联动,打通城乡婚介市场资源,发挥正规婚介服务的主导作用,为适龄男女特别是西部农村男性提供更多的择偶机会,遏制非法婚介的违规行为,减少“买婚”“骗婚”现象的发生。

  第六,建立婚房购置、租赁专项福利补贴政策,减轻新婚夫妻住房经济负担。房管部门可根据当地未婚人口比例,调整房屋租赁买卖政策,对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名下均无房产、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且已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夫妻,予以一定的房屋租赁、购置补贴,遏制“不买房不结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在性别结构失衡的人口环境难以快速转变条件下,加强欠发达地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生存发展权益保障。逐渐改变普婚制文化,营造更宽松的社会环境,减轻对被迫未婚的大龄男性的社会排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与支持力度,满足欠发达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养老需求;继续推进出生性别比偏高及其性别失衡问题的综合治理,在未来彻底解决因“男多女少”导致的婚姻市场供需失衡,从根源上消灭“天价彩礼”的滋生土壤。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杨华在发言中提到,在城镇化背景下,既要让孙辈享受城镇优质教育,又不能降低家庭收入水平,进而让中国最有生育意愿的年轻农民“敢生”,配套支持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推动以中心乡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当前农民城镇化的主要目的地是县城,县级政府也通过加大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吸引农民进城。但是县城的房价、生活成本较高,又远离村庄,需要家中一个壮劳动力退出劳动力市场专门照顾就学的孩子,这使得年轻农民不敢生育三孩。一个折中的办法是推动农民在中心乡镇城镇化。中心乡镇的房价和生活成本相对较低,离村庄较近,中老年人可进城照顾孙辈,还不荒废土地,年轻夫妻则能从容外出务工,实现家庭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其次,推动乡镇寄宿制“中心校”建设。中心乡镇最重要的公共服务是提供优质教育。发展乡镇“中心校”的好处,一是可以集中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优化班级教学生态,一个班级可以达到30-50人的基本教学规模,这一点在村一级教学点难以达成;三是寄宿制学校可以解放农村壮劳动力,让他们安心外出务工,周末祖辈可以接孙辈回家。乡镇中心校建设好了,提供了与县城差不多的优质教育,年轻农民就不必选择县城进行城镇化。

  最后,取消中考阶段的普职比。农村“80后”“90后”对子女教育诉求普遍提高,在现有1∶1普职比限制下,学生考不上高中就意味着只有就读职高、中职、中专一条路,这使得教育竞争从高考提前到小升初考试,即考不上好的初中就考不上好的高中,也就与普通高校无缘。那么,许多年轻农民为了让他们的子女能够接受好的初高中教育,着力将子女送到县城好的小学、初中就读,从而极大地增加了教育成本,反过来降低了他们的生育意愿。鉴于年轻农民对子女的教育需求,应取消中考普职比,逐步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将一部分中专改为高中,一部分中专升格为高职高专,在高考后再进行普职分流。这样可以减轻年轻农民的教育压力,他们也就愿生、敢生、能生。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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