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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遏制婚姻造假

发稿时间:2021-08-17 09:42:00 作者:吴学安 来源: 人民法院报

  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近年来,多地出现经济因素驱动的“假婚姻”现象,“假结婚”“假离婚”处于高发态势。尤其是在实行住宅、汽车限购的城市,由于婚姻关系和户籍与获取购房资格、购车上牌等相关联,婚姻成为一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收益的筹码。这也提醒制度设计者,应该反思制度设计是否反映最真实、最普遍的民意以及制度设计如何才能科学地避免漏洞,以抬升失信成本遏制其撞线冲动。

  “假婚姻”本质上是一种投机取巧的不良社会风气,是对婚姻法立法精神的公然挑战,也是对社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需要认真剖析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面对“假离婚”的发生,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都应当推出一些措施。一方面,建立健全“假结婚”与“假离婚”的识别与防范机制。逐利行为总有蛛丝马迹可循,可探索发挥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民政婚姻登记和法院等现有关口的作用,加强识别和鉴疑,有针对性地预防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将婚姻纳入信用评定体系。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将银行信用评级与婚姻登记、房屋产权办理等机构进行互联,把频繁结婚、购房、离婚的人纳入信用评定体系,建立购房者身份鉴定机制。如此,结婚造假者将在大数据系统之下无所遁形,从而对“假离婚”现象形成威慑。如果在制度设计与执行上,防范可能的后果,“假离婚”概率自然会大大降低。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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